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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3523
  • 发布机构
    泸西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2-26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236100501000

  泸西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我单位属泸西县卫生健康局下属依法行使卫生监督执法的执法机构,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卫生监督保障,卫生许可审核,卫生许可申请管理与组织审核,有关工程卫生监督,卫生监督管理,卫生法治宣传,卫生监督人员培训与管理,相关科学研究。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以来,泸西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在县委、县政府、局党组整体工作部署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重点、热点、难点工作上,紧紧围绕省、州卫生健康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在做好疫情防控、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同时,认真履行卫生监督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现将近一年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1.常态化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自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以来,泸西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按照县委、县政府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部署总体要求,结合自身职责,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按照职责职能对全县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多次安排部署。二是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全面做好防控工作。对医疗机构及公共场所等重点疫情防控工作持续性常态化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疫情防控漏洞和风险隐患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并督促整改。截至12月份,共出动车辆98余台次,出动人员580余人次,监督检查各类单位625户次,下达监督意见书534份。

  2.积极开展好爱国卫生7个专项之常消毒工作

  截至2021年11月27日,全县共有各类公共场所1205家,累计检查1205家,检查覆盖率100%,发现问题254家,发现问题342个,整改到位342个,累计抽(复)检617家,抽(复)检率51.20%,不合格30家,不合格整改到位30家,不合格未整改到位0家。其中,“八类”重点场所抽(复)检450家,抽(复)检率100%,不合格26家,不合格整改到位26家,其他公共场所抽检167家,抽检率22.12%,不合格4家,不合格整改到位4家,不合格未整改到位0家,立案5件,结案5件,罚款金额3.1万元,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48份,下达常消毒整改通知书126份、通报“红黑榜”22期。目前,全县宾馆酒店等服务场所的工作人员持健康证上岗率为100%。

  3.切实做好医疗机构日常监管

  2021年以来,我局不断加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日常监督检查,同时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安排先后开展了医疗广告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民营医院依法执业监督专项行动、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验配角膜塑形镜监督执法、严厉打击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儿童微量元素检测监督执法等专项监督检查。截至2021年12月10日共出动监督执法人员174人次,监督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216户次,查处违法行为14起,结案12起,罚款17.6万元,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2户。同时,继续加大对无证行医、医疗美容的打击力度,截至12月10日共出动监督执法人员92人次,排查无证行医线索25条,查处非医师行医案件18起(其中非法医疗美容2起,移送公安机关后转行政处罚3起),结案15起,罚款1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7414元。

  4.加强传染病日常监督及专项检查

  2021年以来,我局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为重点,紧紧围绕医院院内感染、新冠肺炎疫苗接种、集中隔离观察场所、新冠肺炎核酸检测情况、医疗废物管理等开展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截至2021年12月10日,共出动卫生监督员216人次,车辆45车次,监督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集中隔离观察场所、新冠肺炎疫苗接种点262户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98份,提醒谈话6家,实施行政处罚8起,罚款金额1.97万元。

  5.加大公共场所和饮用水卫生监督力度

  一是结合爱国卫生七个专项监督检查,对公共场所常消毒全覆盖监督检查。累计下达监督意见书556份,处罚4家,罚款4000元,监督覆盖效率99%以上;二是继续加强集中式供水单位及二次供水单位日常卫生监督管理力度,重视农村和学校饮水安全,避免发生介水传染病事件,确保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截至12月21日建档二次供水单位17家。

  6.开展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

  日常开展学校卫生经常性监督检查工作,同时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治预案的建立完善情况、晨检、疫情报告、消毒、缺课登记、卫生知识宣传等各项预防措施落实情况,“学校卫生监督抽检”等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结合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组织全县中、小学卫生管理负责人集中培训1次。截至12月21下达监督意见书38份,警告8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 泸西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 0 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 0 个。即:泸西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内设5个机构,分别是泸西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设有:医疗机构科、公共场所科、职业病科、综合办公室、建成区协管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 11 人。其中:行政编制 0 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0 人),事业编制 11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1 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 0 人),事业人员 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 0 辆, 在编实有车辆 0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泸西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中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 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所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021,321.1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21,292.5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8.54元,占总收入的0.00%。

  全年总收入2021321.1元,比上年的2346845.26元减少了325524.16元,下降了13.8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21292.56元,比上年2346720.46元减少了325427.9元,下降了13.87%,主要是退休2人,工资、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相应减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减少等;其他收入28.54元,比上年124.8元减少96.26元,下降了77.13%,主要是国家税务总局泸西县税务局拔入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021,425.90元。其中: 基本支出 1,327,364.47元 ,占总支出的 65.66%; 项目支出 694,061.43元 ,占总支出的 34.34%;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

  全年总支出2021425.9元,比上年的2346740.46元减少325314.56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2021292.56元,比上年的2346720.46元减少325427.90元,下降13.87%,主要是退休2人,工资、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相应减少,项目支出减少(城市主建成区卫生监督协管人员9-12月保险未支出;疫情影响,各种培训减少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27,364.47元。 基本收入1327231.13元(人员经费1230335.13元,占60.87%,主要是退休2人,工资、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相应减少105119.69元,降低了7.34%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1,230,335.13元,占基本支出的92.6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7,029.34元,占基本支出的7.31%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94,061.43元。减少了220328.21元,降低了24.09%。项目支出减少(城市主建成区卫生监督协管人员9-12月保险未支出;疫情影响,各种培训减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21,292.5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9.99% 。 比上年的2346740.46元减少325314.56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2021292.56元,比上年的2346720.46元减少325427.90元,下降13.87%,主要是退休2人,工资、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相应减少,项目支出减少(城市主建成区卫生监督协管人员9-12月保险未支出;疫情影响,各种培训减少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5,429.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6%。 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 ;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27,858.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48%。 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支出及基本公共卫生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8,00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预算为 5000 元,支出决算为 1,108.00元,完成预算的22.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08.00元,完成预算的22.16 %。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未拨付全部预算金额至我单位。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 减少 412.00元, 下降 27.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增加 0.00元, 增长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增加  0.00元, 增长  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12.00元, 下降 27.11%。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我单位公务接待人数及批次均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 一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1,108.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 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 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支出 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 支出 1,10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 1,10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主要用于双随机抽查、职业病防治等专项检查 。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896.00元, 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8404元,减少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6月退休1人,11月退休1人,导致2021年在职人员减少2人,人员经费减少;二是2021年在职人员退休2人,其他交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泸西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部门资产总额 12,095,075.71元 ,其中,流动资产8,021.28元 , 固定资产 7,164,829.44 元 , 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 0 元 , 在建工程 0 元 , 无形资产896,479.99 元 , 其他资产 0元 (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9179.7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9179.7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75280 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75280 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7528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 三公 ”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 三公 ”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政拨款结转资金(以下简称结转资金)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236100501111



附件【泸西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表2022122311421260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