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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大决策听证事项
  • 索引号
    lxxynx/2026-00003
  • 发布机构
    泸西县永宁乡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3-19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永宁乡人民政府关于举行泸西县永宁乡中心镇区国土空间单元详细规划(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3号)

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2020年修订版全文)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泸西县永宁乡人民政府就泸西县永宁乡中心镇区国土空间单元详细规划(草案)于2026年3月10日进行听证,现将听证会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事由

对泸西县永宁乡中心镇区国土空间单元详细规划(草案)进行听证,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准备情况

(一)发布听证公告及听证资料送达

2026年1月22日在泸西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了《〈泸西县永宁乡中心镇区国土空间单元详细规划〉(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发布了听证会听证事项、听证时间、地点、听证代表名额及其产生方式、报名办法等相关内容。

2026年2月25日在泸西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了《〈泸西县永宁乡中心镇区国土空间单元详细规划〉(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名单等事项。

(二)听证会报名及听证代表情况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2020年修订版全文)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本次听证会拟设听证代表名额22人,其中利害关系人代表18人、社会普通公众代表1人、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1人、熟悉土地管理、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的专家1人,法律工作者代表1人。在泸西县永宁乡人民政府关于举行《泸西县永宁乡中心镇区国土空间单元详细规划(草案)的公告》(第1号)期限内,报名及邀请听证代表人员符合规定要求,最终本次听证会确定听证代表22人。

(三)听证会的举行

听证会于2026年3月10日14:30分,在永宁乡文化站四楼会议室举行。

本次听证会设主持人1名、决策发言人1名、监察人1名、记录人1名,应到听证代表22人,实到听证代表19人,实到人数符合三分之二以上听证代表出席的规定。

会议由永宁乡人民政府副乡长王俊主持,决策发言人由永宁乡人民政府乡长李鹰翱同志担任,并针对听证事项的背景、听证代表提出的问题及意见建议逐一进行了说明,听证监察人现场宣读了听证监察意见。出席听证会的听证代表有7人提出了意见建议,12人无意见。

听证会按照以下程序举行:

1.宣读听证事项和听证会纪律;

2.核实并宣布听证会代表身份;

3.告知参加人的权利义务;

4.决策发言人介绍决策方案背景;

5.中联合创设计有限公司徐悦对《泸西县永宁乡中心镇区国土空间单元详细规划》(草案)进行规划编制汇报;

6.听证代表质询、提问和发表意见,决策发言人针对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

7.听证代表作最后陈述;

8.听证监察人宣读听证会监察意见;

9.听证会总结;

10.会议记录材料交听证代表、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审阅并签名。

三、听证代表提出的主要观点、理由、意见和建议

参加听证会的各方听证代表按照听证议程,进行了听证发言,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经梳理主要有以下方面:

赵燕萍:1.商业用地扩大建筑密度,缩小绿地率和整体容积率。2.省道旁的退让,可实际参考已建成房屋标准执行。

3.对历史遗留(原蓝天幼儿园)有房有地,土地出让金应该按照历史标准收取,不应按现行政策缴纳。

王 振:文化站前面宅基地调整为商业用地。

王学良:小永宁新村拓建缺少宅基地,人多地少。

王云生:小永宁住宅用地太少,建议把河边空地调整为建设用地,用于建设停车场等设施。

刘治龙:请结合城子景区规划,预留景区发展空间,目前规划公司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模小,建议增加、预留机耕道路规划用地。

程浩宸:规划应该考虑历史遗留问题,一并考虑调整解决;农文旅发展应在中大河沿线预留商服用地。

汤永俊:建议把大永宁地块三调整为停车场和公共服务用地。

四、听证机关对听证情况的评说

本次听证会意义重大,各位听证代表从实际出发,认真负责、客观公正、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各抒己见,对《泸西县永宁乡中心镇区国土空间单元详细规划(草案)》的优化完善提出了科学的意见和建议,非常具有代表性及参考价值。

五、对听证会代表意见和建议的采纳情况

各位听证代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泸西县永宁乡人民政府将逐一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最终成果,按照程序上报审查并公布实施。



泸西县永宁乡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