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泸政发及泸政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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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xxzrzyj/2026-0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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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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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泸政办发〔2026〕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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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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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西县202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有关办、局:
《泸西县202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6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泸西县202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云南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省委、省政府构建全域全时地质灾害隐患风险综合防御体系的工作部署,切实做好2026年度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现结合泸西县地质灾害发育特征、隐患分布现状及2026年气象趋势预测,制定本方案。
一、全县地质灾害现状与2026年趋势预测
(一)地质灾害隐患现状
截至2025年底,全县共排查确定地质灾害隐患点98个,其中:滑坡56个、崩塌12个、地面塌陷27个、泥石流沟3个,以滑坡、塌陷为主要灾种,崩塌次之,泥石流威胁相对较小。灾害隐患主要分布于午街铺镇、永宁乡、中枢镇、旧城镇等乡镇,受威胁群众共计1060户4410人,已定岗定责落实监测员166名。
高风险区域主要集中在:一是坝区地下水位波动引发的地面塌陷区;二是南盘江、小江流域等山高坡陡、沟谷深切的滑坡、崩塌易发区;三是公路沿线边坡、矿山开采区、切坡建房集中区及临坡临沟村庄。
(二)2026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1. 气象因素:据县气象局预测,2026年泸西县降水总量在858.4~944.1mm范围,属略多;3~4月降水略多,有春旱发生,5月雨水偏少,雨季于5月下旬以后开始,属偏迟,雨季开始前有初夏干旱;主汛期(6~8月)雨水集中,降水量较2025年同期减少,处于偏多范围,单点性大雨、暴雨突出并有洪涝出现,大风、冰雹强度较强;9~11月降水略少,其中9~10月降水相对集中,有连阴雨天气,雨季于10月中旬结束,属正常;11月降水略多。
2. 人为因素:公路、水利、城镇建设等工程活动持续增多,切坡、弃渣、蓄水等行为易扰动地质环境,新增隐患风险上升;矿山开采形成的采空区、边坡,易引发地面塌陷与岩体崩塌。
3. 总体趋势:2026年地质灾害仍以滑坡、地面塌陷为主,集中发生于汛期强降雨时段,午街铺、永宁、中枢、向阳、旧城等乡镇为重点防范区域,隐患点“量变引发质变”风险突出,小型群发性灾害概率较高。
二、防治工作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全面规划、突出重点”原则,落实“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健全“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警预报、应急处置、综合治理”五位一体防治体系,强化“1262”精细化预报与响应联动机制,实现地质灾害“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
(二)工作目标
1. 全年地质灾害零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明显下降;
2. 隐患点巡查排查覆盖率100%,监测预警覆盖率100%;
3. 完成县级重点隐患工程治理1个,推进高风险隐患点群众避险搬迁1个;
4. 健全县、乡、村、组四级防灾责任体系,基层防灾能力显著提升。
(三)防治时段划分
1. 汛前排查期(1—4月):完成全县隐患点拉网式排查、复核,更新台账,完善监测预警,开展培训演练。
2. 主汛期防范期(5—10月):落实24小时值班、巡查监测、预警响应、转移避险等措施,全力应对强降雨诱发灾害。
3. 汛后巩固期(11—12月):开展年度防治总结,评估隐患变化,谋划下一年度防治项目与资金。
三、重点防治区域与对象
(一)重点防治乡镇
1. 午街铺镇:隐患点30个(滑坡13、塌陷11、崩塌6),受威胁204户909人,重点防范雅乐、百菊、水秧田等村寨滑坡、塌陷。
2. 永宁乡:隐患点29个(以塌陷为主),受威胁265户1030人,重点防范岩溶地面塌陷、山体滑坡。
3. 中枢镇:隐患点9个滑坡,城区及周边人口密集,强降雨易引发积水倒灌、围墙倒塌、小型滑坡。
4. 旧城镇:隐患点16个(塌陷14个),受威胁152户673人,重点防范地下采空区、岩溶塌陷。
5. 白水镇:隐患点3个(滑坡点2个、泥石流1个),受威胁10户49人,重点防范平山哨村民小组滑坡。
6. 三塘乡:隐患点8个(崩塌4个,滑坡3个,地面塌陷1个),受威胁190户797人,重点防范岩溶塌陷、山体滑坡。
7. 向阳乡:隐患点2个(崩塌1个,泥石流1个),受威胁90户319人,重点防范黄栎树村民小组崩塌。
8. 金马镇:隐患点1个地面塌陷,受威胁46户212人,重点防范龙抓寨地面塌陷。
(二)重点防治对象
1. 受威胁的村庄、学校、医院、敬老院等人口密集区;
2. 国道、省道及县乡公路沿线边坡、桥梁、隧道;
3. 水利设施、矿山厂区、施工场地、临时工棚;
4. 切坡建房户、沟口坡脚住户、独居老人、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
四、主要防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合力
因人事变动,决定对泸西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防治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杨晓磊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程周福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昂 虎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金 晶 县财政局局长
孟乔兵 县民政局局长
张荣华 县气象局局长
马 敏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段 泽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李志国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海龙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劲光 县水利局局长
佟 婷 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局长
孙文峰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赵涌铭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王颖婷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谢俊锋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李 斌 县公安局副局长
戴 云 中国移动泸西分公司总经理
肖华东 中国电信泸西分公司总经理
梁 进 中国联通泸西分公司总经理
王腾霄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张新法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李 俊 泸西供电局副总经理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挥、统筹协调,解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由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做好具体日常工作。各部门职责如下: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系统的日常运行维稳,联合气象部门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调查监测工作,并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发展趋势进行预测,配合上级部门和有关专家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稳定性评估,提出应急抢险措施的建议;制定完善地质灾害巡查、检查、汛期值班和灾情速报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报警电话,接收群众报灾信息。发生灾害时,迅速组织专业人员赶赴现场,了解灾害发生的原因和发展趋势,作出有效的应急处置意见,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督促指导全县的非煤矿山、危化品、工贸企业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局:严格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的审核、审批把关,负责组织指导和督促易地扶贫搬迁点所属乡镇是否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提出的防治措施建议的落实,并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能源局):负责组织和督促煤矿、新能源和油气管道等企业诱发和加剧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巡查、监测预警,并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
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负责本行业相关企业检查,配合园区管委会做好工业园区及其它重要工业项目所在地的相关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项目业主依法承担的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落实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与处置。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地震局):负责组织指导和督查城镇建设、村镇建设及房地产开发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与处置。负责对各乡镇上报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群众居住的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安全认定。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对全县交通干线进行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制定交通干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组织实施,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重点对正在建设形成的高陡边坡、不稳定斜坡以及不稳定的路基的公路建设项目,要求建设单位及时整改。尤其要加强对公路主干线以及新修建的各路段进行巡查、排查和监测,发现地质灾害隐患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县水利局:负责全县的水情和汛情监测预警预报工作,并及时将辖区水情监测预报信息报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做好全面巡排查和监测工作,发现特殊情况及时处置。
县文化和旅游局:制定旅游区(点)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县旅游区(点)及已建、在建项目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出现特殊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置,确保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按相关政策做好农村居民建房的审批工作,防止因建房引发地质灾害,对已建、在建项目工程做好巡排查,出现特殊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组织对国家地质公园、湿地公园、森林公园、林区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巡排查;对已建、在建项目工程做好巡排查,出现特殊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县教育体育局:制定学校校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县学校校区地质灾害隐患巡排查。发现校区地质灾害隐患及时处置。当发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临灾将威胁学校时,要立即组织学生疏散并组织抢险救灾。对已建、在建项目工程做好巡排查,出现特殊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置,确保校区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指导和督促全县医疗机构区域内的各类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及处置。
泸西供电局:制定配网供电设备区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对配网供电设备地质灾害隐患巡排查、监测。对已建、在建项目工程做好巡排查,出现特殊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中国移动泸西分公司、中国电信泸西分公司、中国联通泸西分公司:制定通讯设备区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对通讯设备区域地质灾害隐患巡排查、监测。出现特殊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县气象局:负责气象预报工作,做好“1262”精细化预报气象服务,要对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气象条件进行监测预报,并及时向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提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
各乡镇成立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站、所人员组成的地质灾害防治机构,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全力推进以行政村为网格,乡镇联系领导为网格责任人、村委会书记或主任为网格专管员、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员为网格巡查员的网格化管理制度。采取乡镇党政班子成员包村、乡镇干部包点、村干部和村组长包户构建“一点多员”的管理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及风险区(坝塘,沟口及坡脚、坡顶的村庄区、工棚、田棚,露天开采矿山的开采面,各类建设项目施工营地、临时设施)开展排查防范工作。
各乡镇要及时安排1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地质灾害日常材料的报送工作,并将相关材料报县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自然资源局)。
(二)强化隐患动态排查与台账管理
1. 全域排查:汛前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应急、气象、水利、交通、农业农村等部门联合,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覆盖已登记隐患点、高风险区、切坡建房点、工程建设区等风险区域,建立“一隐患点一档案”。
2. 动态更新:汛期要及时开展核查、复查,新增隐患点务必于72小时内建档,并落实管控措施。并对已稳定、完成治理的隐患点要按照相关销号程序及时进行销号。
3. 分类管控:按隐患危险性程度划分,将危害性分为重大、较大、一般三级,实行“一点一策”,明确责任人员、监测员、预警信号、撤离路线、安置场所等。
(三)健全监测预警体系
1. 群测群防(人防):巩固县、乡、村、组四级监测网络,每个隐患点落实2名专职监测员,明确日常巡查、险情上报、预警发布职责;加强汛期巡查,特殊天气增加巡查频率。
2. 专业监测(技防):对风险较大隐患点要及时申报安装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实现实时数据传输、自动预警。
3. 预警发布与响应:严格执行“1262”精细化预报机制,县自然资源局、气象局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Ⅳ—Ⅰ级),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群、大喇叭、上门通知等方式“叫醒叫应”基层责任人;接到预警后,乡镇立即组织巡查,橙色预警时做好受威胁群众的转移准备。
(四)突出汛期应急防范
1. 值班值守:5—10月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专人值班制度,确保通信畅通,及时上报灾险情。
2. 转移避险:完善转移避险预案,明确“提前转移、主动避让”原则;高风险区预置转移队伍、车辆、物资,险情发生时及时转移,安置点落实生活保障与卫生防疫;险情未消除前,严禁人员返回。
3. 应急处置:发生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后,乡镇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灾;县自然资源局派出技术队伍开展应急调查,划定危险区,防止次生灾害;应急、消防、卫健等部门要协同开展救援、安置、医疗救助。
(五)推进综合治理与避险搬迁
1. 工程治理:争取上级资金,实施三塘乡、永宁乡等重点隐患工程治理,采取削坡减载、挡土墙、抗滑桩、排水工程、危岩锚固、防护网等措施,消除重大隐患。
2. 避险搬迁:对危害程度高、治理难度大、群众意愿强的隐患点,优先纳入省级搬迁计划。2026年我县计划实施三塘乡石阶脚上、下寨地质灾害搬迁45户,现已完成科学选址安置点,避开了地质灾害隐患风险区域,目前正开展工程公开招投标工作。
3. 源头管控: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三同时”制度,禁止在隐患区、高风险区违规建房、切坡、弃渣;规范矿山、水利、公路等工程施工,减少人为诱发灾害。
(六)加强宣传培训与演练
1. 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栏、微信群、大喇叭、入户发放手册等方式,普及地质灾害识别、预警、避险、自救互救知识,覆盖所有受威胁群众。
2. 业务培训:汛前组织乡镇分管领导、村干部、监测员开展1—2次集中培训,掌握巡查、监测、预警、转移流程与技能。
3. 实战演练:各乡镇要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演练,重点模拟预警发布、人员转移、安置保障、应急处置,提升实战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资金保障
将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积极争取省级、州级专项资金,保障排查、监测、治理、搬迁、演练、物资等经费需求;严格资金监管,杜绝截留、挪用。
(二)队伍保障
组建县级地质灾害技术支撑队伍,乡镇配备专职防灾人员,每个村(社区)明确防灾联络员,形成专业+基层的防治队伍。
(三)监督考核
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定期督查、通报工作进展,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力导致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年度开展考核评估,表彰先进、督促后进。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把地质灾害防治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底线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
(二)压实工作责任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同”责任体系,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亲自督办,分管负责人具体抓落实,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防治措施落地见效。
(三)强化协同配合
各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密切协作、信息共享、联动处置,形成防治工作强大合力,坚决杜绝推诿扯皮、各自为战。
(四)严肃工作纪律
严格执行值班值守、预警响应、信息报送等制度,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处置不及时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七、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自本文印发之日起,《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西县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泸政办发〔2025〕15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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