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标题:关于持续加强旧城镇煤矿山“打非治违”工作经费保障力度的建议
建议内容(摘要):(一)加强工作经费保障。为全力做好煤矿山“打非治违”相关工作,旧城镇在开展巡查防守、隐患整改、宣传引导、联合打处等工作中,每年需要工作经费50万元,建议县财政局将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给予保障。(二)协调落实工作机制。建议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全面推动举报奖励制度落实,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公开曝光典型案件,加强舆论监督,形成震慑效应,推动形成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同时,建立与金融部门的金融诚信体系,对非法盗采的单位或个人,由县自然资源局函告各银行,在银行信用等级评定上依照相关规定实施降级,直至取消信用等级的金融服务限制。
承办单位:泸西县财政局
督办领导:泸西县财政局 党组书记、局长 夏永红
协商方式:见面协商
办理复文(摘要): 泸西县财政局于2025年4月22日与杨睿等4名代表就该建议所提事宜进行直接见面协商,提出如下答复意见:泸财函〔2025〕5号,近年来,我县财政遇到历史以来最大困难,财政收入持续下滑,进度严重偏慢,收入质量大幅下降。2022年以来,省级发布了《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红河州2022年县级财政运行风险的提示函》。省级从保障“三保”有缺口,“三保”无缺口但落实保障债务还本付息、编外聘用人员支出等刚性支出有缺口,保障刚性支出均无缺口等维度,将泸西县列为财政收支高风险县,2025年我县仍是“三保”保障高风险县。近三年来财政已安排旧城煤矿区保护资金119.3万元,其中:2022年安排旧城镇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资金33.3万元,2023年安排旧城镇煤炭资源矿山区“打非治违”保护资金36万元,2024年安排旧城镇煤炭资源矿山区“打非治违”保护资金50万元。2025年我局将持续关注旧城镇煤炭资源矿山区“打非治违”保护工作,积极筹措资金为全县煤矿资源保护工作加力。
办结时间:2025年8月1日
办理结果:A类
人大代表对办理情况: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