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标题:《关于永宁乡蒿箐水处理厂设备升级问题的建议》
建议内容(摘要):蒿箐水处理厂位于永宁乡笼册村大蒿箐村民小组境内,日均供水量大约为1000立方米,向永宁集镇、大蒿箐、小蒿箐等约10个村民小组提供供水服务,涉及5074户13672人。自来水厂自投入运转至今,因受资金及技术的限制,一直未能进行升级改造,现自来水厂已出现石英砂池底板塌陷、反冲洗不正常、蜂窝状滤板老化、电磁阀只能手动启闭等问题。水质受到一定的影响。初步测算实施该自来水厂的升级改造建设项目预计共需投入资金100余万元。
承办单位:泸西县水利局
督办领导:县水利局副局长 殷占福
协商方式:2025年10月21日召开会议,直接面商
办理复文(摘要): 泸水函〔2025〕53号答复如下:
收到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安排相关科室督办。4月27日,组织相关人员与代表沟通。代表提出的蒿箐水处理厂共需投入资金100余万元,计划对设备升级一事,通过技术论证,主要进行净化药剂的调配,完善杀菌处理,能保障水量、水质。
鉴于目前,我县财政困难,县级难以自主实施升级改造,计划将永宁乡蒿箐水厂移交泸西县泽龙供水有限公司运行管护,由公司筹措资金逐步对水厂进行升级改造。目前已初步达成共识,正在草拟运管协议,待协议签订后组织移交,计划12月底前完成相关工作,确水量水质有进一步提升。
办结时间:2025年10月21日
办理结果:A类
人大代表对办理情况:满意